目前跨境电商进口业务清关模式主要包括有:CC(代购模式)、BC(海淘模式)、BC(直邮9610模式)、BBC(保税1210模式)四种清关模式。
一、CC(代购模式)
CC直邮模式即指个人物品邮包和快件(也有人叫它个人物品行邮、个人物品直邮),原本是遵循合理自用原则,方便境内外的个人邮递物品用的。比如生活中常见的华人通过邮局或联系快运公司从海外寄些书籍、衣物之类的东西回国内的家,帮国内的亲朋买些小礼物等寄回来,就大多是通过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称之为B类快件,缴纳的是行邮税。
自2019年4月9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 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这是以个人名义清关,比较适合个人买家、海淘卖家、代购群体和转运公司。
随着2019年电商法的出台,CC(代购模式)已不合规。
二、BC(海淘模式)
海外直邮的商品仓储管理地点在国外,所有商品的生产、采购和管理都由国外法律严格监管,海外直邮商品是由海外电商网站直接购买由电商网站寄回国内,由于海外直邮运输距离远,海外直邮的时效一般为3~15天,遇到商品质量问题,难以退换。
2019年《电商法》执行起,BC(海淘模式)已经趋向边缘化,众多淘宝全球购卖家寻求新的出路。
三、BC(直邮9610模式)
BC直邮模式又称直购进口模式,指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下单付款后,电商平台一边将海外仓中的商品按订单分拣打包,并将包裹批量运输到境内其做过企业备案的口岸,一边将消费者下单付款后生成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数据发送到海关系统进行清关;清关采用跨境电商模式,同保税备货一样省却大多数一般贸易所需的前置手续;在系统清关完成且包裹通过X光机查验后,即可由国内快递揽收和派送给收件人。
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进口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据此,1210和9610无需汇总申报。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直购进口模式下,邮政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可以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的委托,在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四、BBC(保税1210模式)
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指先把商品整批进口到国内保税仓中,采用跨境电商模式报关报检,省去很多一般贸易所需的前置手续,准入门槛低,方便快捷;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下单付款后,电商平台将相应生成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数据发送到海关系统进行申报,海关放行后保税仓根据订单将商品打包并快递给收件人,不允许即买即取(部分试点区域除外)和买家转手再次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