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类与货物类/快件或邮寄是怎么办理清关手续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进出境快件:进出境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
1.【个人物品类快件办理海关手续】:
个人物品类是指按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见附录JG50)、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2.【货物类快件办理海关手续】:
货物类快件是指除文件类和个人物品类以外的快件。货物类快件又细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
第一类快件分进境、出境2种。
进境:指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出境:指出境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征出口关税的、需出口收汇的、需出口退税的除外)。
此类快件进境时,运营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见附录JG13)、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第二类快件仅指进境快件,是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除外)。进出境时,运营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见附录JG14)、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第三类快件是第一类、第二类以外的货物,进出境时,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3.【邮寄进境物品办理海关手续】:
接收邮寄进境的物品,考虑到收件人分散在各地,要求他们亲自到海关办理手续确有困难。为方便收件人和加速邮运,海关与邮局商定,对邮寄进境的物品,由邮局代收件人向海关办理报关等手续。海关查验放行邮包后,再由邮局投递。遇特殊情况,或经收件人申请要求,也可以由收件人到邮局向派驻邮局的海关办理邮包的进境报关手续。
4.【邮寄出境物品办理海关手续】:
邮寄出境邮递物品,寄件人应填写报关单,如邮寄出境小包邮件,还须加填绿色验关标签,如实填报内装物品的品名、数量、价值,向派驻邮局的海关申报,经海关验放后,交由邮局投寄。在未设海关的邮局投寄时,可按上述手续直接向邮局投寄,由邮局交驻出口邮件交换局的海关验放。
5.【海关对个人物品邮寄的限制规定】
目前,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规定的限值是: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人民币。